關于做好2021年煙花爆竹經營(零售)許可證換發證工作的通知
發布日期:2021-08-13 16: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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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《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》(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55號,2016年2月6日國務院令第666號修訂)、《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》(國家應急管理總局令第65號)、《浙江省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》(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66號,2015年修訂)等要求,自發文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止,我市開展煙花爆竹經營(零售)許可和今年的換發證工作,詳見附件。
特此公告。
諸暨市應急管理局
2021年8月13日
22——諸暨市應急管理局關于做好2021年煙花爆竹經營(零售)許可證換發證工作的通知.doc
信息來源:辦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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